关于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的说明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7-29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下一步将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具体实施时间待工商总局明确后,我局将及时予以公告,敬请关注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