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规范贵州省专利奖评选活动,细化明确贵州省专利奖的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贵州省专利条例》《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0月20日,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贵州省专利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主要内容
《评选办法》共十八条,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评选办法》制定依据和原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机构组建;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贵州省专利奖奖项的种类、设置及奖励标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贵州省专利奖申报范围和条件;第十一条规定贵州省专利奖评价指标及权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评审程序及异议处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贵州省专利奖的表彰奖励和处罚措施;第十七条规定《评选办法》的实施机构;第十八条规定《评选办法》的实施时间。
三、《评选办法》的五大特点
(一)评选组织
贵州省专利奖的评选,拟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黔党办发〔2020〕5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每届贵州省专利奖评选前,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贵州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届贵州省专利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为了确保专利奖的评选质量,《评选办法》拟根据贵州省专利奖申报分组情况,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以上单数专家,组建当届“贵州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当届贵州省专利奖的评审工作,研究、解决贵州省专利奖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申报范围及方式
《评选办法》规定,“本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申报贵州省专利奖。”在申报方式上,拟采取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和部分重点创新单位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保证申报项目的覆盖面,又兼顾重点创新主体的高质量项目。
(三)申报条件
《评选办法》明确了申报贵州省专利奖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并对贵州省专利奖评价指标及权重进行了明确,便于各申报主体围绕评价指标及权重准备申报材料。
(四)评审程序
《评选办法》对贵州省专利奖的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分组评审、现场答辩总评、审定、公示、异议处理、授奖等程序。规定贵州省专利奖的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等原则。对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在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作授奖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违规处理
《评选办法》规定,对于剽窃、侵占他人的专利技术成果,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贵州省专利奖的,撤销所获奖项、追回奖金和证书,并予以公告。被撤销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五年内取消其申报贵州省专利奖的资格。参与评选工作的专家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在贵州省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泄露评审情况,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贵州省专利奖评选的公正和廉洁,不断提升贵州省专利奖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政策解释与咨询
《评选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具体相关事项,可咨询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咨询电话:0851-85850061。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1日